6月22日,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健强为组长的检查组在省民族宗教委李秀英副主任陪同下,到佛山检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代表市委市政府会见了检查组一行,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情况。
国家民委杨健强副主任对佛山的城市民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佛山市委、市政府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少数民族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目前我市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已超过30万,主要的民族是壮族、土家族、苗族、瑶族、侗族、布衣族、蒙古族、回族,分布在全市33个镇(街),其中绝大部分是流动人口。这些少数民族在佛山主要从事餐饮业(拉面店、餐厅)、商贸业(卖水果、经营陶瓷、五金)、服务业(翻译、电讯)或在企业务工。
近年来,我市坚持不懈地帮扶清远、广西、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办好西藏班,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帮助务工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就医、子女读书等困难,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与佛山人民一道共享发展改革成果,营造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2005年,佛山市政府被评为广东省第四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市民族宗教局)